春节过后,一位南京的朋友从网上传来一首咏梅诗,非要让我改一改、评一评。我说,让不会写诗的人改诗、评诗,岂不是“问道于盲”, 找错了指路人吗? 然而, 在他的再三催促下,我不仅被逼上了梁山, 且有 “程门讲学”、“兰亭写字”之嫌,其尴尬滋味儿,只有自己知道。无奈之下,不敢改诗,只好厚着脸皮来说三道四了。 我一向认为,赏诗、评诗乃见仁见智,并无一定的标准。为了便于评说,兹将朋友的《咏梅》诗抄录于下: 冰清玉洁着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 忽然一夜清风发, 笑看乾坤万里春 谁知,仔细一看,这本是元代王冕的《梅花》诗:“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 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我的这位朋友不知是为了练笔,还是故意开玩笑给我出个难题,便把首句改了两字,尾句改了两字后给我发了过来。然事己至此,我也就借题发挥,不揣冒昧地议论一番了。 首先谈谈对原诗《梅花》的总体感觉。我以为,就原诗来看,已是佳品,无需改动。之所以肯定原诗,是因为我读懂了它,理解了它,喜欢了它。人们常说,诗之为诗,贵在立意。而该诗的成功,首先是以立意取胜。 总览全诗,不难看出,诗人运用拟人的表现手法,借梅抒情,似乎给我们展现出这样一个情景:那在冰雪中傲寒独放的梅花(诗者),似乎略有自诩高雅、嫌厌尘世、不屑与媚俗之辈为伍的厌世弃世之心境,在经过长期的、艰难的、痛苦的和理性的思考之后,终于在某夜的一阵清风过后,醒悟过来,以豁达自信和开朗的胸襟,笑对人生和憧憬未来的心态,带着清香回归于自然,融入了和谐社会,并满怀喜悦地迎接着人生又一个春天的来临——假如没有理解错的话,这应该就是本诗的立意,和所要抒发的情怀。 那么,为什么说写诗要贵在立意呢?因为立意乃诗之灵魂。诗有魂,则诗必胜。所以说,本诗虽小,诗魂尽显;本诗虽小,蕴意极大。因为人生态度的转变,是人生观、世界观的质变,而这一质变很可能影响他一生的命运。我之所以肯定原诗,原因正在于此。足球洋教练米卢一再强调:态度决定一切。一代枭雄曹操感叹道:人生几何!我们从这两句话的含义可以悟知:当今社会,倘若还有谁人囚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孤芳自赏,消极厌世,不能够与时俱进,融入社会,享受美好人生的话,那他就是枉来人世的傻瓜。所以说,其诗虽小,而蕴含的人生哲理之积极意义甚大。这也是任何文学作品所应有的本质内涵。即使是一首小诗,一页小文,它也时刻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每一个人的心灵。而该诗对于人们的影响,则是积极的,有益的和健康的。 再谈朋友的所谓“改诗”。本来已是好诗,根本无由改动。而且不管是谁改或怎样改,也必须是在保持原诗立意的前提下稍加改动。首句的修改,似无必要。尾句把“散作”改为“笑看”,与上句的“发”字少了内在的联系,与原诗的立意略有不同。如果把“忽然一夜清风发”改成“忽然一夜清风过”后,则“笑看乾坤万里春。”也还勉强说得过去。如果非要论及两诗的区别,也只在于境界上的微分。总之,我以为不改最好! 谈到赏诗又不能不谈格律。虽然说立意为先,格律为次,但对于格律诗的初习者来讲,格律是基本功、必修课,必须要经过学习和熟练地掌握运用之后,才能写出合辙押韵的格律诗来。而当你在诗海中己达到自由击浪的程度之后,你又有时会冲破格律的束缚,进入自由王国的世界,即如古今诗家那样,尽管有违律之处,但也同样可以成为不朽的名篇。曹雪芹就曾在《红楼梦》中,借用林黛玉和香菱的嘴巴,表述了对格律诗的独到见解。林黛玉说,“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若是果真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香菱说,“怪道我常弄一本旧诗偷空儿看一首,又有对的极工的,又有不对的,又听见‘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看古人的诗上也有顺的,也有二四六说错了的,所以天天疑惑,如今听你一说,原来这些格调规矩竟是末事,只要词句新奇为上。” 黛玉接着道:“正是这个道理。词句竟还是末事,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都不用修饰…这叫做‘不以词害意’。”引用到这里,忽然想起一句苏东坡的名言:“宁可违律,而不使句弱。”由此看来,诗词名家尚且未把格律太当回事,而操今语发今音的我们,何必非要恪守格律而去“以词害意”呢? 遗憾的是,有些赏诗者往往以专家自居,也不看看人家是否标明“律诗”和“绝句”,只要一看到七言、五言诗,就硬与格律诗对号入座,以为诗者不懂得格律,便横加挑剔起来。这是只见一木,不见森林和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以偏盖全的谬见,往往会冤枉了作者。 我以为,赏诗、评诗,本无标准可言;所谓厚此薄彼,实为见仁见智。这就如同有十位难分伯仲的诗人,以同一立意,各写一首咏梅诗,其结果就会有从不同角度、用不同表意手法、选用不同字词句式的十首不同的诗,展现在我们面前。它们虽风格迥异,却又殊途同归。即使有点儿优劣差别,也只在毫厘之间,你喜欢这首,他欣赏那首,只不过是赏诗者的偏爱而已。这也正如朦胧诗一样,有人特喜,有人嗤之。喜有喜的道理,嗤有嗤的缘故。谁是谁非,谁也说不清楚。所以说,赏诗如此,评诗亦如是。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者。”正是此理。 总而言之,凡属诗词,以抒情表意为宗。我们赏诗、评诗抑或改诗,首先要理解和尊重诗者的立意,不必在枝节问题上过于苛求。唐宋两代已尽领律绝长短之风,今人谁能逾越?因此,对任何一位水平或高或低的诗者,都不应把他们与古今名家、名诗相比;任何一位赏者、评者,更不能对他们吹毛求疵,求其完美。诗,真情也!只要是情真意切,就算可以,哪怕出自无名之辈。美,自然也!有谁敢说,只有属于“阳春白雪”的唐诗、宋词才是美的唯一,而归之“下里巴人”的古今民谣就不美了吗?要让我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才是赏诗、评诗之常理。正如对待周杰伦的歌一样,老年人大多数难以欣赏,而年轻人却喜爱的要命。所以说,审美取向,各有所倾。诗之优劣,歌之好坏,常因受众的不同而分。因此,对任何文学作品,赏也好,评也罢,也只能是见仁见智。故,该咏则咏,该唱就唱,只要是发于自己的心声,就不必顾忌别人怎样评论。大千世界,百花纷争;人之偏爱,各不相同。以我陋见,还是兼容并蓄,各显其美为好,不可精品独傲,唯我所爱为准。 由是,我以为,诗,抒情言志也!做到这点,就足够了。诗,自我赏玩也!只要能表情达意、挥洒雅兴就不错了。倘若别人能从你的诗中,领悟出诗者的情怀,探求到诗中的寓意,得到了美的享受,甚至受到了人生哲理的启迪,那就更是好上加好,其意义也就更大了——谁能说这首咏梅原诗不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