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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与闹剧——权威与名节联合绞杀下的873条冤魂

时间:2014-11-25 17:16来源:珠海新闻网 作者:编辑:林湛雨 点击:

  孝孺接过笔,写上“燕贼篡位”几个字后,随即掷笔于地,且哭且骂:“死就死!诏书绝不能写。”

  朱棣勃然变色,提出警告:“你难道不怕灭九族?”

  “灭十族又如何?”

  “好!”朱棣恶狠狠地说,“我就灭你的十族。”

  于是,朱棣一面命人继续将方孝孺关押狱中,一面搜捕其亲戚家属等人,以及他的学生,算作十族,押解至京。

  在当年的六月二十五日,也就是朱棣登上皇帝宝座的第八天,就在南京的聚宝门,当着方孝孺的面,朱棣将“十族”一个一个地杀戮。每杀一个追问一声方孝孺,是否回心转意。当方孝孺看到他的弟弟方孝友受自己的牵连,就要被砍头时,深感痛心,泪流满面。

  方孝孺兄弟三人,感情很好。哥哥方孝闻早在方孝孺任职汉中府的时候,就已病逝。方孝孺听到丧讯,悲伤了很久。而今,弟弟又遭此劫难,方孝孺内心的伤痛无法言说。他的弟弟孝友却丝毫没有责怪他,反而在死前劝慰其兄,作诗道:

  阿兄何必泪潸潸,取义成仁在此间。

  华表柱头千载后,旅魂依旧到家山。

  诛方孝孺十族,死者达八百七十三人,行刑七日方止。

  临到最后杀方孝孺时,方孝孺谩骂不止。朱棣先是命人将方孝孺的嘴割裂至两耳,并割下舌头,随后处以凌迟之刑。

  死前,年仅四十六岁的方孝孺器宇轩昂,作《绝命词》一首。

  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

  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

  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

  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

  呜呼哀哉兮庶不我尤!

  清初史家谷应泰这样叹道:“嗟乎!暴秦之法,罪止三族;强汉之律,不过五宗……世谓天道好还,而人命至重,遂可灭绝至此乎!”

  舍生取义,还是愚忠?

  有明以来,人们都认为方孝孺以一介书生,忠贞不屈,在残酷的屠戮面前无所畏惧,坦然走向死亡,是读书人的楷模。然而,近来也有很多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其一,方孝孺可不可以不死?

  方孝孺舍生取义,才留下千古英名;如果他一念之差写了诏书,难道就会遗臭万年吗?就算方孝孺接着为成祖做事,也算不上失节,因为他不是投靠了异族或敌国,就连服务对象的姓氏都没有改变,就像成祖所说的这是他的“家事”。

  魏征在唐太宗李世民夺取政权前,是辅佐太子李建成的,也就是太宗的对立面;李建成被杀,李世民即位后他转而为李世民出谋划策,为“贞观之治”做出重要贡献,成为闻名后世的一代良相。他死后,李世民十分悲哀并感慨地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方孝孺完全可以不死,像魏征一样辅佐新主,建立不世之功勋。唐代以后谁笑话过魏征?谁也没笑话过,赞美之词倒是不少。为了朱家的“家事”而慷慨献身,值得吗?

  其二,方孝孺应该怎样去死?

  是的,民族是要有精神的,做人也要有是非观、有骨气。我们赞美那些因坚持真理、维护信仰而视死如归的铮铮铁汉,也赞美在民族危难之际挺身而出,为国家、为民族英勇捐躯的民族英雄。即使方孝孺先生选择了“忠臣不事二主”的儒家正统观念,也仍然值得我们尊重。

  翻开史书,为信仰献身之人不胜枚举。前有魏晋时之嵇康,面对司马集团的屠刀,谈笑从容,作广陵绝响;后有戊戌六君子之谭嗣同,狱中题壁:“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都留下了悲壮的佳话。

  当金川门破之日,方孝孺先生面临三条选择:降,逃,死。

  “降”,方先生是不屑的。

  “逃”,不失为一种进退自如的选择。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连你的主子建文帝都逃了,你为何不逃呢?你逃了,对姚广孝有过承诺的朱棣也不会穷追猛赶。时势不利,你可以隐居深山,结草为庐,诵经课徒,兀兀穷年。渴了,有山泉清露;饥了,可采芹采蕨。一旦时机好转,方先生振臂一呼,定然是四海云集,说不定还可以为苦命的“建庶人”挣得一片天下。仔细掂量,逃是一个智者在当时可能做出的最佳选择,可惜的是,方先生不是智者。

  方先生心存大忠,却无大智,这就铸就了方先生必然的悲剧。

  方先生选择了“死”,决心以身殉难,这仍然值得我们尊重,但我们并不赞成方先生的这种死法。

  方先生可以阖门不出,顶礼焚香,自刭于家;方先生也可以青衣素服,仰天长啸,自沉于水;方先生甚至还可以朝服冠冕地出现于金銮宝殿,义正词严宣布自己的主张后,触阶或触柱自杀而亡。朱棣对方孝孺“城破之日,必不降附”早有思想准备,因而对他的这几种自杀方式不会感到意外,也就不会引发怒火万丈,逆鳞喷血,更不会导演出“灭三族”、“灭九族”,乃至“灭十族”的悲剧。方先生也就死得其所了。

  说不定,朱棣为了讨好士人,安抚满朝文武,借重方孝孺的威望,对他的死来一个假惺惺的欷歔不已,给他一个旌表,给他的家属以应有的安抚——类似的例子在改朝换代中比比皆是。这样,方先生保持了名节,子孙也享受到了余荫,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即使朱棣穷凶极恶,继续施逞淫威,仍然是“三族”、“九族”地杀将下去,那么,后世史家更可以认识朱棣的残暴本质,而不会拿方先生来说事了。

  其三,方孝孺为什么选择这样的死法?

  严格地说,方先生的死法是他自己设计的:他决心用一场轰轰烈烈的死来成就自己的名节。登殿,“披麻戴孝”,“哭声响彻大殿”;问答,针尖对麦芒,反宾为主,步步紧逼;写诏,大书“燕贼篡位”,然后“掷笔于地”。逼得朱棣不得不脱下礼贤下士的伪装,举起了血淋淋的屠刀。

  当勃然大怒的朱棣用“灭九族”进行威胁时,方孝孺竟说:“灭十族又如何?”

  慷慨激昂,掷地有声。可叹的是,这已经是“慷”他人之“慨”了,方先生决心为自己的主子殉葬,又何必搭上这八百七十三条无辜的生命呢?

  明朝钱士升在《皇明表忠记》中就指责方孝孺说:“孝孺十族之诛,有以激之也。愈激愈杀,愈杀愈激,至于断舌碎骨,湛宗燔墓而不顾。”一个“激”字,点明了方孝孺的心机,唯恐其不怒,唯恐其不杀,唯恐其杀之不多;杀得越多,就越能彰显朱棣的罪恶,就越能展示自己的名节。

  于是,历史上最惨烈的一幕“闹剧”开始了血淋淋的演出:一个是要无限张扬自己权威的杀人狂,一个是想无限抬升自己名节的偏执狂。两强相遇,小民遭殃。

  杀!杀!杀!只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当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亲戚,朋友,门生,故旧,认得的,不认得的,昂首挺胸的,浑身颤抖的,乃至于妇幼婴儿……牵引到方先生面前就戮的时候,当一具具鲜血淋漓的尸体如小山般堆积在方先生的面前的时候,他居然无动于衷,面不改色心不跳。

  一个敢杀,一个能忍,视生命如草芥!

  怎么来解释这样一个癫狂的现象呢?有人说:这是两个疯子,“精神变态,心理疯狂”。而方孝孺,则“是一个受理学毒害至深、泯灭了人性的腐儒”。

  方先生的名节总算是成就了,但这个用八百七十三条血肉之躯垫抬起来的名节里,掺和了太多的血污!

  呜呼,哀哉!

(责任编辑: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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