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和陈仪一样,都信奉“三民主义”,相信中国必须搞国营经济,否则没有出路;陈仪希望在台湾充分实践自己的经济理念,将之打造成“三民主义的试验所”,蒋氏也是完全认同的。 但“二·二八”事件发生之后,蒋氏开始反思在台湾推行的“公营经济”政策。3月9日,在派遣白崇禧与蒋经国前往台湾善后的同日,蒋氏在日记中写下:“公营事业出售及物价补贴政策之研究”将作为本周的预定工作科目。稍后,蒋氏认可和接受了白崇禧、蒋经国等人的情况反馈和善后建议,更换了台湾的领导班子,并要求其着手实施政治和经济的开放——即起用台湾本省人进入政府和收缩公营经济发展私营经济。 当然,台湾这一时期的经济政策变化,并没有触动整个国民政府“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的基本国策;但随着1949年从大陆的败退,以及为站稳脚跟而开启的“和平土改”深入,历史的反思和现实的压力,对“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这一国策发出了严峻的挑战。1953年11月12日,陈诚在国民党七届三中全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说: “我们认为,凡能由民众经营的企业,皆应尽可能转让给私人所有。这不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则,而且是彻底消除官僚资本主义病根的有效方法。” 陈氏这番话,既有对失去大陆的沉痛反思,也有土改的现实需要——1953年,台湾的和平土改进入到实现“耕者有其田”的阶段,还有许多人没有分到耕地,而政府手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更没有钱从地主手里购买土地。当时想到的一个办法,就是拿出一些公营企业,用这些企业的股票,去和地主换土地。把属于国家的“股票”转让给私人,这实际上就等于触动了国民党“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的国策;地主也疑虑重重,担忧所谓股票,不过是几张废纸。最后,问题就变成了台湾到底是搞公营经济还是搞民营经济的大辩论。 辩论波及台湾政学各界名流。在支持搞民营经济的阵营里,陈诚、胡适和经济学家尹仲容是最为突出的。譬如胡适,即曾如此说道: “中国士大夫阶级中,很有人认为社会主义是今日世界大趋势;其中许多人受了费边社会主义的影响,还有一部分人是拉斯基的学生。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在政府任职的许多官吏,他们认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只有依赖政府,靠政府直接经营的工业矿业以及其他的企业。从前持这种主张最力的,莫过于翁文灏和钱昌照,他们所办的资源委员会,在过去二十年之中,把持了中国的工业矿业,对于私有企业(大都是民国初年所创办的私有企业)蚕食鲸吞,或则被其窒息而死。他们两位(翁文灏、钱昌照)终于靠拢,反美而羡慕苏俄,也许与他们的思想是有关系的。” 胡适的这番反省和指责,直指国民党在大陆时期的本质——它其实是一个“社会主义政党”或“近社会主义政党”。 蒋介石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陈诚、胡适和尹仲容们,“这场财经大辩论的结果是,尹仲容成为‘经济部长’、‘工业委员会’主委、‘中央信托局’局长、台湾银行董事长。他当时几乎不睡觉,和一批年轻人夜以继日,一个月修改十几个法律规章。在1954、1955年时,台湾的民营企业突然就像决堤一样爆发了。”(郭岱君《从计划到市场的台湾经验》,南方都市报)
私营经济发展三十年,终于催生出一个现代“中层社会”,催生出“美丽岛”,催生出台湾民主转型当然,1953-1954年的辩论,并没有完全解决台湾经济发展道路的所有问题,但它既然打开了发展私营经济的这扇大门,那么这扇大门就不可能再被关闭,而且只会越开越大。虽然期间还出现过许多曲折和争论,但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扶植政策,基本上也一路坚持了下来: “台湾当局给私营企业以照顾和支持,银行以更多的资金贷给私营企业,贷给私营企业的比重逐年增加,1960年贷给公营企业占53%,贷给私营企业只占47%,到了1979年,这个比例就倒转过来,而且拉开了距离,贷给公营企业只占23%,而贷给私营企业增加到77%。因此,私营企业发展迅速。1960年公营企业占企业总数47.9%,私营占52.1%。1975年这个此例更进一步拉开了距离,公营企业降到只占企业总数的22.7%,私营企业增加到占总数77.3%。据1976年的普查材料,“民营企业数达4l万多家在全部工商企业中职工数约占90%;资产总值约占43%,固定资产约占51%,产值约占77%,营业收入约占78%。”从1953年到1978年,公营工业产值增长12.5倍,民营工业产值增长74.8倍,民营工业的产值在整个工业产值中所占比重,也由1952年的43.4%上升到1978年的79.1%。”(转引自元邦建《台湾史略》) 如此这般的结果,是农业人口的锐减和工商劳动者、都市新兴中产阶级人口的大量增加。到80年代初,在台湾全部劳动人口中,只有不到20%的人从事农业活动,并且他们之中有90%是兼业农民。换句话说,因为私营经济三十年的发展,台湾已经出现了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中层社会”。 ——梁启超在民国初年曾经说过,一个稳固的“中层社会”,是国家从威权专制转型为民主国家的必要条件;西方学者巴林顿·摩尔则说:“没有中产阶级,就没有民主。”亨廷顿对“中产阶级和民主制度”之间关系的论述,更已被今人视为经典。 当然,具体制定一个标准来区别谁属于“中层社会”,谁不属于“中层社会”,是有难度的,诸多台湾学者(如许嘉猷)和机构(如“行政院”经建会),都作过类似的尝试,标准和结果都不相同,但这样一个事实,是这些学者和机构都普遍认同的: “从70年代初期形成的一批新兴党外势力就是中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力量。党外人土相继创办了《夏潮》,《这一代》,《台湾政坛》;《美丽岛》,《八十年代》,《新生代》等许多杂志。它们的水准和具体主张虽然不尽一致,但大都反映了中产阶级的意识;……他们提出独立的政治主张,要求民主、自由、平等、开放,废除戒严法、改选“中央民意代表”,取消报禁,允许组党。并且组织化的程度日益增加。总之,这一时期的台湾中产阶级越来越关心台湾前途,强烈要求得到与其经济地位相适应的政治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各种权益。”(引自姚一平《台湾中产阶级及其历史地位》) 将70年代的“中坜事件”和“美丽岛事件”,和50年代“自由中国事件”相比较,其实最能看出私营经济三十年,对台湾民主转型的影响。前两者能够获得民众大范围的支持,而后者不能,并不是因为后者的民主诉求与前者存在本质区别,而在于后者发生的时代,并没有一个成熟的现代“中层社会”,所以,后者只能悲剧性收场,其性质仅仅止于一场“士大夫为民请命”。 (责任编辑:燕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