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3年5月13日《北京青年报》报道,5月12日,记者从中纪委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2年12月6日11时01分,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的刘铁男遭媒体人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举报内容“涉嫌伪造学历、与商人结成官商同盟”等问题。 较之此前的类似案子,刘铁男“落马”,显然是“从局级向部级”演变的具有转折意义的网络举报、微博反腐的胜利。 然人所共知的是,2013年5月7日,中央纪委信访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张少龙明确指出,通过网络曝光违纪行为,不属于法定的举报行为。 正因如此,依照有关部署,2013年4月19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以及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等新闻网站才在其首页都推出了网络举报监督专区:举报人可以通过该专区链接到中纪委、中组部、最高检、最高法、国土资源部等5个国家机关官方网站的举报网址。 不可否认,设立网络举报监督专区,自有其积极意义,可是,罗昌平的网络举报、微博反腐,如果依据现有规则,则无疑“不属于法定的举报行为”。但是,其客观上却挖出了刘铁男这样的社会大蛀虫。 所以,笔者认为,“网络监督专区”要大力发展,但是,有关部门应将网络曝光行为纳入法定举报行为。否则,客观上就是忽视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亡党亡国”之警示。 诚然,刘铁男“落马”,跟网络举报、微博反腐的力度不无关系,跟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密不可分。 但众所周知,“纯属污蔑造谣”,2012年12月6日对于罗昌平的“微博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曾如此回应。回应中还表示:“我们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并称“刘铁男已经得知此事,其本人目前正在国外访问”。而针对罗昌平的举报,刘铁男本人并未作出正式回应。2012年12月6日“举报风波”之后,刘铁男有四次见诸媒体的“官方活动”,其身份都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 简言之,刘铁男“落马”,颇费周折。 但是,古今中外的无数反腐倡廉之事实证明,刘铁男们“落马”只是时间问题,即谁都超越不了因果规律所讲的“善恶有报,不是不报,乃是时辰未到”。故而,我们不必过于担心人民网或新华网等网络媒体曝光的“河北宽城百人强征渔场被指为私企开财路”、“河北宽城百人强征渔场致孕妇流产”等人间悲剧,以及其它被网络曝光之假丑恶,最终会成为“舆论烂尾楼”——无果而终,更不必太忧心中华民族会糟蹋在刘铁男们的手里。当然,中国的反腐倡廉是任重而道远,这需要各种正义力量的长期性联合围剿。(文/罗竖一) (责任编辑:百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