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天道、地道、人道,三才共和,指向民本;天有、君治、民享,三足鼎力,走向宪政。天道生民,统而不治,只掌握政权(统合权),是为国家元首,治权则由地道、人道来承担;地道养民,故掌行政权,是为政府;人道安民,故掌教化权,是为宪府。两府制的宪政既保证了政教一体的完整性,又实现了政教分工的制衡性。合言之,国家元首(天)、政府(地)、宪府(人)为三官府,分掌政权与治权;三官府对应有三议会,以便监督其运作,此即元老院(天)、国民议会(地)、士林议会(人)。 天道、地道、人道,三才共和,指向民本; 天有、君治、民享,三足鼎力,走向宪政。 天为道之本体,乃超越时空之永恒存在;地指当下世界,代表空间之广域存在;人乃历史积淀,代表时间之绵延存在。 天以其时,化生万物,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其德在生民,故统而不治,高高在上,监临普照,行君主制;地以其材,长养万类,利用厚生,发育滋助,其德在养民,故治而不教,自卑处下,持载发扬,行民主制;人以其治,施教万品,格致诚正,盈科而进,其德在教民,故教而不统,守和持中,成德复性,行儒师制。 天道生民,统而不治,只掌握政权(统合权),是为国家元首,治权则由地道、人道来承担;地道养民,故掌行政权,是为政府;人道安民,故掌教化权,是为宪府。 两府制的宪政既保证了政教一体的完整性,又实现了政教分工的制衡性。合言之,国家元首(天)、政府(地)、宪府(人)为三官府,分掌政权与治权;三官府对应有三议会,以便监督其运作,此即元老院(天)、国民议会(地)、士林议会(人)。 元老院是消极议会,只负责违宪审查和重大争议仲裁,有权推翻国民和士林两会之决定,同时还是最高行政法院,其终审权包括司法终审权和立法终审权;国民议会和士林议会是积极议会,由地道和人道分化而来,共同组成国会,具体行使议政权;另外监察省与考选省为职能机构,分别协助国家元首监察百官(监察权)和选任官吏(人事权);政事堂为协调机关,两府、两会、两省在国家元首主持下协商军国大事。 注释: 甲、 元老院 一、 组成:由九名国家元老(简称国老)组成,每人专守一经,旁通他经,是为九经博士(九经即《诗经》、《尚书》、《周易》、《春秋》三传、三《礼》),至于《论语》、《孟子》、《孝经》、《尔雅》则为基本之学问,九人共之。 二、 资格:齿德并茂,硕学通儒,且德高望重,年满六十周岁(耳顺之年)。 三、 任命:由国家元首提名,经朝议通过后拜任,终身任职,品秩正一品。 四、 职守:元老院是立法与司法的最高且合一的机构。作为议会它只履行消极职能,即当两会(士林与国民两议会)四院(即翰林院、资政院、众议院、参议院)在立法过程中出现势均力敌的意见不一致时,元老院可参与该法案之表决,以避免由于双方不一致所造成的议而不决。作为最高宪法与行政法院,它负责违宪审查和重大争议仲裁,审理相关诉讼案件,故其终审权包括司法终审权和立法终审权两方面。总之,作为护宪机构,元老院负责阐释经典义理,维护宪政体制,进行违宪纠察,并作为国是争议之最终裁决机关,一定是非然否。同时具有依法参与选举和罢免国家元首之相应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