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爱国就应做理性守法的公民
(责任编辑:百合)2012年09月16日02:58新京报社论 --赫马评论:“绝不能允许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借口,抛弃法律,伤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句话说得有理,但是,不能光在这个时候、这件事上说,平时更要多说!贪污受贿的时候、奢侈挥霍的时候、不作为的时候、违法办事的时候、假公济私的时候、与民争利的时候,等等情况,有没有常说说“绝不能允许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借口,抛弃法律,伤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日本首相称中国保钓者若登钓鱼岛将实施拘捕 2012年09月16日22:41环球时报 --赫马评论:日本保安官变警察到钓鱼岛抓人?好!挺正式!咱们更要正式!咱们是该岛主权国!咱们的海上警察也直接到现场维护秩序,该抓的非法登岛外国(日本)人也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