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报道披露:2009年10月,河北魏县发生一起特大火灾,张社法虽然远在邯郸打工,却祸从天降,被一审认定犯纵火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刑11年。尽管牢笼之外,张社法的两个工友都能豁出身家性命证明他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因为张社法在打工期间根本没回过家,工厂老板也证明张社法在案件发生的前后没有旷过工。
然而公检法司对这些都不予采纳,张社法就是犯罪嫌疑人,谁也无法帮助他逃脱莫须有的罪名,牢狱之灾是在所难免的。
两年多的时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暂的一瞬,可是对于冤沉海底的张社法来说那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灵与肉都经受着地狱一般的煎熬,被抓进去的时候身强力壮,气吞山河有力量,出来时落下了一身病,病入膏肓。
云开日出,邯郸市中院终审判决认定张社法犯放火罪、盗窃罪不成立,终于还了他一个自由身的时候,踉踉跄跄逃出鬼门关的老农终于喊出了刑讯逼供“我冤枉”!
听说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农民“闲来无事”坐牢,国家尽量赔偿,好让百姓多喊几声感谢政府之类的补救工作,至于玩弄法律于掌股之间的司法实践者兴许官升三级大加奖赏亦未可知呢。
老听民间俚语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罪有应得的犯罪嫌疑人难逃惩处的,可是实践中我们却发现老出差错,好人一生不安啊。
出了案子,情杀奸杀仇杀先来一段模拟演绎,这是古往今来的好办法呀,继承中发扬光大值得提倡。
于是便有了先入为主,正如人有亡斧者中描绘的那样,落入警方眼中的犯罪嫌疑人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张社法的家乡发生纵火案,也有人搜索枯肠想象着他有嫌疑,于是警方穷汉捡了个狗头巾,凭空臆想起来,有罪的带色儿眼镜开始了大胆推测合理想象。
没有作案时间,那是掩人耳目的伎俩,人在千里百里之外,那犯罪的灵魂幽灵一样在家乡游荡,思想上的罪恶滔天更加可怕,对付这样狡猾的犯罪分子必须有超长的想象。
没有准备的猖狂,没带汽油,不拿凶器,趟着露水点燃滔天大火,更加说明其临时起意,不计后果的穷凶极恶,破案的难度更大,考量着我们神勇公安的智商咋样吗?
打,那是最好的办法,皮鞭沾凉水过时了,胶皮管子可劲儿抽,外焦里嫩,滚刀肉都抗不了。
灌,辣椒水从鼻子进去,顺着七窍冒烟,再硬的汉子都得跪地求饶,何况一个脑瓜顶一拍脚底冒烟满脑袋高粱花子的农民啊。
电,让人骨酥肉麻,生离死别,另一个世界真的是很美妙啊。
当然邯郸警方对这些早都驾轻就熟了,不屑一顾,各庄的地道都有许多高招,司法实践中到底咋样屈打成招的尚不足为外人道也,反正那位无辜的农民终于暂时低下了高傲的头,成了行尸走肉,任人宰割,听凭法律的莫须有惩处了。
人变成了鬼,老百姓身陷囹圄蒙受不白之冤,谁之过?凭什么都让国家买单,让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逍遥法外,继续为非作歹?已经到了认真清理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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