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新闻网报道,刚刚结束的日本政府阁僚会议作出正式决定称,以“遣送出境”的方式在17日送14名中国“保钓”人士回国。(2012年8月17日中国新闻网)
就一定意义而言,14名中国“保钓”人士没有被日本判刑,而得以早日回家,这无疑是一件幸事。
日本为何会如此?
日本海上保安厅称,由于无人受伤且巡逻船未明显受损,难以对14人适用“妨碍公务执行罪和损坏器物罪,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果真是这样的吗?
据日本《产经新闻》的报道称,中国保钓人士登陆钓鱼岛适用于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该法规定“未经许可而故意登陆者禁止入国”,“入国”范围包括领海,“违法者”可处以3年以下徒刑及3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日本入国管理局局长坂中英德称,中国保钓团体在出发前已表明将会登岛,进入日本领海时已构成“非法入境罪”,日方可在登岛之前实施逮捕。
显而易见,依照日方的说法,其可以放人,也可以将中国“保钓”人士或有关新闻记者判刑。
事实上,日方之所以放人,首要的原因是,可以确保日本继续对钓鱼岛享有实际控制权,而其当下尚不想跟中国完全交恶,且亦未做好以战争方式解决钓鱼岛问题的充分准备。其次,跟中国政府的努力和中国民间的抗议等因素不无关系。
作为羲黄子孙,我们有责任维护祖国的领土完整,有义务“保钓”。可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多年来我们除了一再声明钓鱼岛是中国的以外,还得被迫接受日本对钓鱼岛享有实际控制权这一残酷的现实,而今又不得不面对日本“想抓就抓,想放就放”的屈辱。
诚然,中国可以使用武力,甚至完全有理由因为钓鱼岛问题向日本打响第一枪,但最终的结果会是怎么样的呢?这个问题,是有关国家的最高决策者几十年来一直在深入思考的问题。
长久以来,很多国人认为美国不会因为钓鱼岛问题与日本一起跟中国交战,而最近这种说法亦遍布国际互联网。
但是,凤凰卫视给出的答案是,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纽兰在早前表明美国不会在钓鱼岛主权议题上采取立场并希望中日和平解决争议后,在8月16日却重申在日方强行扣留中国“保钓”人士与两名凤凰卫视记者后并没有改变美国对于钓鱼岛列岛适用美日安保条约的立场。
显然,美国的意思是,任何一方与日本在钓鱼岛海域发生冲突,其将动用武力捍卫日本。
其实,在钓鱼岛的问题上,“美日联合”对付中国是必然的。
首先,我们不妨来看看历史事实。
依照《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日本当无条件地将其占领的土地归还给中国,但是,日本政府却将附属于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由美军占领,并私自交给了美国托管。由于琉球群岛(冲绳)被美国托管,因此钓鱼岛也成了美军“靶场”。1951年9月8日,日本又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正式名称为《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安全保障条约》,又叫《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并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1971年,美国把钓鱼岛“交还”给了日本。
由此可见,几十年来,在钓鱼岛的问题上,“美日联合”对付中国。
其次,钓鱼岛问题可以遏制中国的发展,而使美日获得尽可能大的利益。
钓鱼岛本来是中国的。对此,美日心里其实也非常清楚。然而,钓鱼岛周边的石油、天然气等巨大诱惑,以及由其衍生出来的其它价值,使得日本极想把钓鱼岛一直紧紧地抓在它的手中,而美国出于其世界霸权等方面的战略考虑,也要力保日本。换言之,钓鱼岛问题本是中日之间的事情,但美国由于利益关系也掺合进来了。
当然,美日会充分考虑跟中国保持良好的关系,因为这样对他们双方都有很大的好处。
但实事求是地讲,钓鱼岛问题会影响中国政府及其民众之间的关系,即钓鱼岛问题可以遏制中国的发展,而使美日获得尽可能大的利益。
概而言之,在钓鱼岛问题上,“美日联合”对付中国是必然的。无论是中国决策者,还是中国普通民众,都应该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而不要误以为美国不会插手钓鱼岛问题。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中日必有一战”。因此,中国上下不可掉以轻心。(文/罗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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