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2年2月16日《中国产经新闻报》报道,在中央关于楼市调控政策仍冰冻三尺之下,各地变相松绑楼市的暗流渐有波涛汹涌之势。 公开资料显示,在楼市政策从严的基调下,北京、上海、杭州、重庆、成都、武汉、合肥、南京、常州、吉林、长春、芜湖、广州从化等超过14个城市对其当地的楼市政策进行适当微调。其中芜湖、佛山、成都等地因为微调幅度过大,政策颁布不久就被“叫停”。 对此,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周毕文的解读是,中央调控、地方松绑都是他们各自在自己的位置上所做出的理性选择。中央三令五申是对的,地方变相松绑是对前期调控政策的反弹和否定,他们分别站在不同的立场上,最终还要取决于市场的承受能力和反应。 众所周知,持有此见者事实上不乏其人。然笔者认为,地方为楼市“松绑”是饮鸠止渴。 诚然,地方为楼市“松绑”确有苦衷。但是,这不应该成为地方弱化中央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的理由。 首先,地方为楼市“松绑”既是失信于民,又是弱化中央权威。 “中国下调房价是国家坚定的政策”,此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1年11月6日做出的明确表态。2011年12月9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公告指出,“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12月14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简言之,中央对房地产调控的根本目标就是让房价下降到老百姓普遍能接受的“合理的价位”。 但就中国楼市现状而言,这个“合理的价位”尚未到来。在此前提之下,地方为楼市“松绑”,事实上就是失信于民,而失信于民的后果是什么,则是不言而喻的。与此同时,地方为楼市“松绑”,也是弱化中央权威,而这对于一个政权来说,是极为不智的。 何况,在2012年2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重申要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继续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在此大背景下,地方如果继续为楼市“松绑”,那么客观上显然就是进一步失信于民。 其次,地方为楼市“松绑”基本是在做无用功。 地方为楼市“松绑”,貌似理由充分,但事实上就大局和长远而言,这都是徒劳的,因为中国房价必然下降又下降,而此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诚然,就短期和局部而言,地方为楼市“松绑”,可以提升楼市交易量,也可以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但是,面对购买商品房日益理性而口袋并不鼓囊囊的众多中国老百姓而言,此种做法基本是在做无用功。个别地方为楼市“松绑”,然未见明显效果的事实,其实已经说明了这点。 再者,高房价造成的多方面危害不可小觑。 高房价,对于地方财政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高房价的危害也是多方面的。譬如,其不但恶化了中国经济结构,而且扭曲了房地产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并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障碍,同时也异化了中国社会的人伦道德。 正因如此,所以中央才下定决心,而充满信心地采取各种宏观调控措施,予以下调房价。 在此,笔者特别强调一下,某些商用专家,以及不少房地产开发商等既得利益者的众多言论,其实就是既得利益集团与民众博弈的忽悠之言论罢了。譬如,日前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理事陈宝存先生讲道,“高房价最终受益的是中国所有老百姓”。此说,估计很多小学生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故不再赘言。 但是,现在某些地方为楼市“松绑”,即维护目前的高房价,客观上就会让民众感到房地产开发商等利益集团“绑架”了政府,而此对任何一个政府来说,危害性都是极大的。这点,希望有关地方政府不要等闲视之。 简言之,高房价造成的多方面危害不可小觑。 还有,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时代已经成为过去时。 多年来,中国房地产业作为暴利行业, 为地方财政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是,种种迹象表面,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时代已经成为过去时,而任志强先生所称的中国房地产业“最少还有20多年的黄金时期”,其实就是自欺欺人罢了。对此,笔者已经在《任志强所称“20多年的黄金时期”不可信》一文中详谈过,有兴趣的读者可上互联网查看。 所以,地方应该调整旧有的发展思路,而不要再迷信房地产业了。否则,只会让情况更加糟糕。其实,地方政府并非没有其它的“来钱”途径。譬如,为何不能从“三公”经费中拿出一部分来缓解土地财政造成的压力呢? 除此而外,中央不可能一直任由地方肆意违背国家“下调房价”——“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的大政。 综上所述,笔者希望地方不要为楼市“松绑”,而主动地与中央保持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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