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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召忠将军网上开博是否违反《内务条令》

时间:2010-08-07 13:03来源: 作者:周树人信徒 点击:
今天在新浪新闻看到《我军禁止军人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博客》的新闻。说是新闻,其实已经不是太新了。是新浪转载6月25日解放军报的文章。

 

       今天在新浪新闻看到《我军禁止军人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博客》的新闻。说是新闻,其实已经不是太新了。是新浪转载6月25日解放军报的文章。文章称:

 

  ■新《内务条令》第二百零五条第七款规定: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显示军人身份的资料。

 

  ■新《内务条令》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军人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征婚、求职和交友。不得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站、网页、博客、论坛。

 

  ■新《纪律条令》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移动电话,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国际互联网,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文章还举了例子,广州军区某工兵团大学生战士刘庆入伍前是个“军事发烧友”,入伍后,他那个名为“军魂”的博客在网上点击率依然居高不下,跟帖者甚众。新条令发布后,他及时删除了自己钟爱的博客。

 

  如果按照军人新《内务条令》的规定,凡是中国军人,都不应该在互联网上开设网页,论坛和博客。特别是不能在网上透露自己军人身份。一旦透露,就有可能被敌对国家利用军人的信息偷窥到我军的军事秘密,有可能被敌对势力采取不择手段设置陷阱,诱使军人出卖军事机密。我认为,军人的《内务条令》,是规范军人纪律的基本法规,他应该是适合中国军队的每一位指战员,不可能只是适合于某些士兵或某部分干部,它应该是全军一致,官兵一致的所有军人规范,因为我曾经是一位军人。

 

  那么,既然《内务条令》适合于每一位中国军人,为什么身为国防大学教授,海军少将的张召忠将军要在互联网上开多个博客呢?并且用的是真名,也有介绍自己身份的文字。

 

  我觉得中央电视台开设纸上谈兵栏目《防务新观察》就足以使张召忠将军谈吐不凡了。何必还要在互联网上开多个网站表达自己的观点呢?如果新《内务条令》不是专门针对士兵的法规,那么张召忠将军就应该在新条令实施之前或之初将自己在互联网上的博客关闭。因为任何的军事条令对于一个将军来说都是首先知道的。可是,从解放军报6月25日发表文章到现在已经是一个多月了,张召忠将军还在博客继续发文,笔者真不明白是什么原因?请有明白的网友和各位专家或教授指教!

 

  这是是张召忠将军的两个博客:一、张召忠强国博客  二、张召忠新浪博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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