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8月3日,陕西兴平市公安局东城刑警中队民警带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时发生意外,戴手铐的犯罪嫌疑人刘伟江掉入渭河。4日,刘伟江的尸体在河滩被其家人发现。15天前,刘伟江因盗窃被抓。刘父认为警方应对此负全责。
国家大就是好,愣是创造出好多人间奇迹来,让全世界都叹为观止。 别的不说,旁的勿论,单讲这司法独立的看守所里的死亡就够我们喝一壶的了,‘躲猫猫’臭名昭著,喝水死、洗脸死、翻身死也不是什么新闻了呀,如今这戴手铐指认现场死恐怕又要打破吉尼斯世界记录呢,要不那画面上的亲友们干嘛涕泗滂沱呢! 过去叫犯罪分子,如今是犯罪嫌疑人,一旦落入法网就将失去自由,一切听从监管部门摆布,是灌点辣椒水,还是听凭牢头狱霸‘教育’得看祖上积德了,亦或是有没有罩着的,想必刘伟江这厮祖辈传流都是脑瓜顶上一排脚底冒烟那伙的农民,属于耗子尾巴发炎--没多大脓水的‘下三滥’,饱受皮肉之苦谁也没看见啊,要不能在家长接到指认现场之后就在全副武装的人民警察押解之下玩起了捉迷藏,若干天后竟然现身闹鬼呢! 人死不能复生,当时的场景只能靠警方自己描述了。那么请问当时的犯罪嫌疑人身体是否适合指认现场的劳顿,如果稍有微恙是否影响出行,说他病入膏肓又与来时的生龙活虎不相对应,偷儿们第一位的是能跑,要不一出手岂不就擒了呀,受到多少‘优厚待遇’才步履蹒跚啊。戴手铐之人要是主动投河,那些虎虎生威的人民卫士岂能不去大显身手,要是不可抗拒之自然灾害施虐,为啥偏把他一个‘坏人’扼杀了,好人一生平安啊。人民警察保一方平安是职责,一个正在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出现生命危险之时也该出手相助,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随波逐流吧!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眼前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责任义务都不去履行,还侈谈什么少年壮志不言愁啊! 押解嫌疑犯出来的,回去之时人去车空,要不是家属们走进葱地里知道在哪里寻找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打拼,真不好预测这‘冤死鬼’要漂泊到何处去寻找葬身之地呢? 过去有人说哪个庙里都有冤死鬼,现代派的警官们心都长到哪里去了,起码的人道都没有了吗? 目前死者的家长指认警方负责,官方的发言人还在拣鸡毛凑掸子以便混淆视听呢。我们可以展开想象的翅膀见仁见智的探讨,那戴手铐之人实在受不了严刑拷打,口口声声的迷糊警察要认罪伏法,和父亲通话时表示今后如何做人之类,在障眼法的掩护下自己‘壮烈’一把,文革时叫畏罪自杀,自绝于党和人民;也不排除被自杀,有天大的能耐戴上手铐也无计可施,让你三更死绝对熬不到五更亡的,电视拍摄中的推拉摇一甩都可以置之死地而后快,事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编造任何一个理由都能使你永世不得翻身了;退一万步说,小鸡临死还要扑棱几下呢,那样一个大活人要淹死也得有个过程,要救他只是举手之劳,非不能也而不为也,要是没有见血海深仇的话,凭什么眼睁睁的看着戴手铐之人被浪花淘尽呢?盗窃罪要是没杀人的话上限也没有死罪,就是枪毙也不用押解指认现场警察执行,为哪条哪款眼睁睁的看着死去?即使活的无能为力了,凭人民警察条例的那款规定就可以放任自流啊。 人民警察为人民。小时候在马路边捡到5分钱都要送给警察叔叔,那是一种信任,好多小朋友当年选择的职业就是当公安,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今就这一个看守所里‘奇妙死’的天方夜谭就伤了若干人的心,再来一个戴手铐死,岂能不让老百姓的心灵震颤,谁还敢让下一代去那大染缸中熏陶,要饭吃也不去当公安说得有些偏激,从中也可见到民意的冷暖。 犯罪嫌疑人要监管分离,喊了多少年,真的好难产,法律层面的缺失造成的漏洞应该尽快弥补,千呼万唤晨曦微现。 抓好警察队伍建设迫在眉睫,清除害群之马千万别护短啊。 舆论监督敢于碰硬,哪怕那通缉令早已撒向人间,正义的力量终归能够战胜邪恶,迎来朗朗晴天! (责任编辑:井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