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家住东营广饶县大王镇居民刘兴亮在收到网购的一双鞋子几小时后出现了呕吐、腹痛等症状,29日因抢救无效死亡。据医院诊断,刘先生死于有毒化学液体氟乙酸甲酯中毒。 事件发生后,该公司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而是自行对疑似污染快件进行了隔离,并于11月29日10时左右将同一车次的其他快件先后投出,多名淘宝快件收件人在收件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身体反应,其中一名死亡。据了解,此次泄露的化学品为氟乙酸甲酯,是一种在制药等领域广泛应用的有毒液体。该物体虽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的危险化学物品,但具有易燃特性,刺激人的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出现过致人死亡的极端案例。该化学品由湖北某化工厂经当地圆通快递收寄点寄往山东省潍坊市某制药厂,邮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外包装破损,致使液体泄漏。 都说人命关天,不可儿戏。偏偏有一些快递企业无视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认真严格执行收寄验视规定,违法收寄违禁物品造成车辆自燃、人员伤亡的现象偶有发生。按照我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要求和希望社会各界坚决不邮寄易爆、易燃、有毒、腐蚀、放射性等违规物品,确保寄递渠道安全。 快递一双鞋,夺去一人生命。老者白发人送黑发人,妻子被横刀夺爱生死两茫茫,女儿再也见不到父亲更是一生不断的痛。悲剧已经发生,只能亡羊补牢做点无用功了。相关领导莅临会场做指示,涉案主管部门努力多罚款,顺通也可能立竿见影,兴许能闹腾一阵子,刮上几天安全风,过去一段时间照样好了伤疤忘了疼,不知道那个倒霉蛋躺着要中弹,血染快递路,风生水起踏歌行呢? 其实这个悲剧完全可以避免的,用不着再搭上一条鲜活的生命! 第一,企业明知道此类产品有剧毒,不能快递已有规定,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是侥幸作怪,还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撞南墙不回头,也许认为规则法律都有空子可钻,贿赂一到没有过不去的关卡,只要不闹出人命来就可以畅通无阻呢?其实企业更应该有良心,更该对社会负责,不能有丝毫粗心大意的。现在各个交通要道上都要检查,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都被拿下,不准进站上车,你们生产的东西能够微量就致人死亡,毒害巨大本来心知肚明,为什么还要强行冲卡? 第二,快递行业不能见钱眼开,得了好处啥都敢干。本案中,开展业务中没有严格审查,落地时又不肯详细查勘,岂能不是自己埋下祸端? 第三,出现问题不是立即解决,而是祸水东流不断。这个快递公司接收到有毒货物之后,撂倒了员工多达5个,症状如出一辙,痛苦不堪,大多命悬一线,好在发现及时,救助迅速没有死亡案例出现,倒是值得庆幸。接下来本该立即封存问题货物,向上报告及时求得援助,把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可是他们却倒行逆施,继续送货转移灾难,致使多人受伤,一人不幸死亡,岂不是逆天吗? 第四,对于违规企业叫停、罚款应该,但是违法成本太低,难以奏效,心存侥幸这依然能够东山再起,继续为非作歹。所以违法者必究,违纪者必须倾家荡产,看看谁还敢以身试法? 危害公共安全事关重大罪不容赦,生活中好有多少隐患值得注意,必须当头棒喝,悲剧不能继续上演! (责任编辑:百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