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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望奎:回迁户居然遭遇开发商和政府欺诈

时间:2013-06-05 19:35来源:中国焦点新闻网 作者:中国焦点新闻网 点击:

        我是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金源府小区居民白玉珍,61岁,因我家房屋被拆迁,回迁遭遇欺诈。
         2011年4月龙丰房地产公司在我所在的小区建设金源府小区进行商业开发拆迁,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产权调换协议,签订了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同时,我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交向开发商。
         2011年10月末房屋建成。我拿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向开发商主张回迁,开发商不给回迁。在主管县长协调的现场,开发商对我说:“协议有效,房子给不了,愿意哪告哪告。”我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中的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无奈我从11年末至今不停的找县政府,给予我回迁房住户的支持【这个有政府门前的监控为证】。
        2012年新的一届县政府主管的领导在电视上和县长接待日都明确的表态,在对待回迁的问题上遵循安置补偿协议,怎么签怎么给。只要开发商不人间蒸发就得给。只要有一户回迁户,不回迁就不能进行下期的开发。这是新一届政府的态度。
2012年7月原主管副县长离任,现主管副县长刘小光就任第一天,述职报告没有做就接手了我的这个事。上午做完述职报告,他告诉我这个事情他能管。下午到属于我的楼置看了,没有态度。第二天他的态度就变了,对我说:“这个事情解决不了,找谁都没有用。”
          
         
        这以后我多次找到县委书记顾百文。求过这个父母官,为我这个他的子民做主。第一次他问,和我同去见他的主管县长说:“有没有合同。按照合同帮助协调。”换了主管县长以后,我再去找他时,他反问我:“为什么别人能回迁,你为啥不能回迁。找找你的原因。要做出让步,找主管县长协调,谁主管谁负责。”顾书记说:“我只负责监督。”2013年3月,再次见到顾百文书记,我说:“要按照原协议回迁时。”顾书记说:你的问题不是解决了吗?”我说:“要按原协议位置回迁时,顾书记说:“你的出生地都不能算原地,还什么原地回迁啊。”这就是我的父母官告诉我的结果。在不断要求回迁的途中,书记找了,县长也找了。见到县长很难,为了能见到他。零下三十几度的严冬,我要起早在她的门外等,等到他上班前,上车前的几步内说上一两句敷衍我的话。最多的一次说话的机会是在他的办公室内,他的工作人员在场,对我说:“你要让步,你的协议有失公允。不让步我也协调不了。开发商给你五百平,我在给你争取一百平。”我的协议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签协议的时候没有说有失公允,拆房子的时候也没有说有失公允,一式三份的合同签了,相关部门做了备案也没有说有失公允,为什么到了回迁的时候县长这才说我的合同有失公允了呢?签订的协议是受宪法和物权法保护的私有财产。单伟红县长说:“我要是有这么多的商服楼我县长都不当了。你这就是富婆了。”这就是县长给我协调的结果。2012年12月我在政府的大厅中等了她一整天,见到她时,对我说:“九百平、八百平都不可能,你要是今天做出让步,明天就回迁。”当我在他前呼后拥的见到她时,问:“我的事你到底是管还是不管,每次都说管。就是不见真章。”2013年1月11日,我回到别人买我的回迁房中,14日早给单伟红县长打电话说:我己回家,你话付前言给我办理回迁手续时,他说“我是非法的。”开发商盖好房子别人能买我的回迁房,我回家是非法的,这是什么县长啊?连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我的“居有所”在哪?回家都犯法,法就是给我定的吗?有这样的县长,老百姓还有活路吗?更可气的是当我问她,我做出让步了,要求按照协议位置回迁时,她说根本不可能。去找刘小光县长协调去吧!自刘小光主管以来,我不断的找他。当我说“按协议能让步三十平方商服的时候。”刘县长说:“扯蛋。根本不可能,你要再不做出让步,早点回迁开发商跑了,你就什么都没有了。”2012年末,我去找刘小光谈房子事情的时候,他对我说:“都快世界末日了,你要那么多房子干什么。”2013年初,当我告诉刘小光我已回到属于我的房子时,他说:“有200人都得说是你的错。你没有理”我要协议中位置、面积回迁,他说:“根本就不可能,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按照协议回迁本来是天经地义的,在主管县长的眼里现在却成了天方夜谭。2011年10月末,房子建成以来,我每次走进人民政府大楼时都是迎着阳光,怀着希望去的。见到书记、县长时,书记说:“找县长。”找到主管县长说:“不让步回迁是遥遥无期,你再等三年、四年也回迁不了,开发商跑了你什么也得不到。按协议位置回迁,就是天方夜谭。根本就是不可能。”在建设局我的备案栏中,是这样写的:我必须做出让步,有进京行为,予以打击。十九个多月的回迁路见证了县长说的话,是说到做到的。
        
        一年多以来,我的协议签了,房子拆了。按协议回迁我是天经地义。现在房子建成,由于政府主管领导的滥作为、不作为、胡作非为,开发商在我不断的找政府要求回迁的过程中把我的房子卖给第三人。不给我回迁,县长还振振有词,说:“人家也是回迁户,人家花钱了。”有钱就能买我的回迁房吗?难道就因为他有个有权力的哥嫂吗?和某个县长是亲戚吗?这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时代吗?谁花钱买了我的回迁房?政府不制裁卖我房子的开发商,一味坚决地,协调我这回迁户让步。根据什么让我让步,我让出去的进了谁的口袋。我这回迁的居民无家可归,曾经遭遇露宿街头,无人问津。【有公安人员作证】,找这些县太爷“爹妈”,大门堵,二门拦。使我至今也不能回到属于我安置协议中的家。我是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力量微不足道。但我相信,总有执法守法心中装着百姓疾苦的上级领导来主持公道,为我找到原本属于我的家。我的情况是找主管县长请求回迁,刘县长打官腔,要通过法律解决。找公安局。王警官说是合同违约去找法院。我去法院,法院立案庭尤法官说:政府不让立案,政府调解。公安局报不了案、法院立不了案。回到政府找主管刘县长说:他找开发商让开发商找我谈。开发商不按照原协议执行回迁。县里也没有任何态度。我不知道,到底是谁人在左右。在这种情况下,买我回迁房的人更加猖狂的威逼我,每天都砸我的门,要整死我和我的家人,我每天都在惊恐中渡日。在4月18日早6点10分,在我回迁房外面把门锁死,使我无法维持基本生活。4月18日上午建设局翟庆春局长打电话让我去谈回迁的事。我被人锁在屋内,刘小光县长和翟庆春局长都知道,但他们也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直至4月23日,我还被锁在回迁房屋内,5天(120多个小时)【有公安局为证】。直至我的老伴病发生命受到威胁,公安人员才把我解救出来。更加恐怖的是在5月16日8点多,买我回迁房的人,带着一个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撬开铁门,砸碎玻璃,直奔二楼窗台上的我,问我:你不是要死吗?我现在就把你推下去。在我哀求下,他把我拖到楼梯口,这时买我房子的人说:整死她,抓着我的头发往下推,从楼梯上把我踢了下去。我带着伤从被砸开的门跑出,报警,公安局赶到。家人赶到把我送到医院,我担心我的房子再次被人抢走,不顾性命,赶回家中,看到警车把门堵上了,为不失去家。我就露宿在我的门外,至今仍无结果,抢、砸我房子的人和政府主管领导都没有给我任何交待。我回家变成了奢望。买我房子的人每天在我的门前说要整死我和我的家人。就因为按协议要求回迁难道还要搭上性命吗?无奈我向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说:没有出现刑事案件,我管不了。现在是我的回迁没有任何结果,生命安全也没有保障。开发商改头换面的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政府没有兑现他的承诺。我现在是无家可归,六十多的我,坚决不放弃。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求助上级政府领导,期盼尽早的解决。如得不到回应,还将继续维护我回家的权利。我将这些呈送给您,希望得到您的关注,依法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还我回迁楼。帮我打开公道之门。我的家一定能回到安居乐业的生活境况中,感受到法律、法制的公道、公平,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白玉珍
                              15045549890
 
                            2013年05月30 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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