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林子大了啥鸟都出。古有孟母三迁的良苦用心,那是因为茹毛饮血的痛苦记忆刚过,人们的剩余财产无多,有栖身之所足已。现代社会发达了,可是打拼几辈子沦为房奴、医奴、学奴早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哭着喊着买来房子,即使与杀人犯为邻也只能深居简出忍了,有招想去,没招也得对付活着呀!
话说,2012年年初,钟某明家搬来了一户新邻居。邻居家有两个女儿,大女儿薇薇(化名)7岁,与钟某明的大女儿是同班同学,小女儿3岁,与钟某明5岁的小儿子年龄相仿,因此两家小孩经常在一起玩。
尤其5岁的小男孩很喜欢去抱邻居家的小妹妹,可是由于人小,把握不好力度,小男孩经常惹哭邻居家的小妹妹。而一旦自己的妹妹被“欺负”了,薇薇都会向妈妈阿兰告状。阿兰为人心胸狭小,有时会因这个缘由而打这个5岁的小男孩。
2012年8月初,钟某明亲眼看见阿兰因女儿被弄哭了而打了自己的儿子一巴掌。钟某明看到儿子被打,很是心痛,很想打回阿兰,又不敢得罪泼辣的阿兰,想到薇薇经常去告状,便决定通过强奸薇薇的方式来报复阿兰。
报复的种子在心中生根发芽,潜伏爪牙忍受的日子难熬,憋红了眼的人想千方设百计地捉摸着如何伺机复仇。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年8月18日上午,薇薇像往常一样,来到钟某明家与自己的同学一起做作业。钟某明利用薇薇对自己的信任,将其骗至卧室,哄骗薇薇配合自己,进而对薇薇实施奸淫行为。事后,钟某明告诫薇薇不能告诉别人,否则要挨骂。年幼的薇薇并未意识到自己遭遇了什么事,因此“听话”地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钟某明其实心中并没有底,他担心薇薇告诉父母。可是在忐忑中渡过两天后,钟某明发现薇薇的父母都没有找上门来,于是色胆膨胀,分别于8月21日、8月22日再次对薇薇实施了奸淫行为。
2012年8月25日,薇薇无意中向母亲提及隔壁的叔叔碰了自己尿尿的地方,阿兰才知道自己的女儿遭遇了什么,于是冲入钟某明家里打算找钟某明拼命。而心虚的钟某明一看见发了疯一般的阿兰,便知道事情已经败露,于是慌忙从后门逃走。
法网恢恢速而不漏,犯罪嫌疑人如今已经身陷囹圄,等待着法律的审判,实在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是痛定思痛,该有多少问题值得我们思索呢?
首先是与邻为善是最重要的。阿兰家有两女,邻居家一丫一小儿,7岁的女儿经常去钟某家与同学玩耍,那钟家小儿喜欢自家幼儿老来稀罕一下不时抱抱,也是难得的童趣。只是太小没力气,自己摔倒了的时候兴许把小妹妹磕着碰着一下,从心理上讲不是故意,不该大呼小叫斥责,甚至大打出手。孩子们之间有矛盾,属于舌头碰牙的无意,大人应该理智处理,方法多得很,何必拳脚相加呢。护犊子是国人的一大传统,老早就有人说过世上最毒的事情是抱人家孩子下井,那可是大逆不道的啊。钟某眼见孩子被打,又惧怕阿兰蛮不讲理惹不起,所以就把眼睛瞄上7岁的女孩,5天三次让孩子配合予以强奸,还不能说出去,否则没有好果子吃。要不是孩子无意中说出了叔叔动了尿尿的地方,真不知道悲剧何时落幕呢!
其次是和谐相处,珍惜缘分。天下这么大,中国就有10多亿人口,你们能够住邻居,孩子在一起读书写文章,比起那些住在钢筋水泥鸽子笼里老死不相往来的人多么幸运的事情啊。孩子即使有错,也该循循善诱,家长本身就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言传身教实在应该,哪能挥拳相向。钟某看到孩子挨打心里流血,那可以向阿兰讨说法,最后一招退而求其次忍下这口恶气,不让小儿再去抱人家孩子就万事大吉了,让他三尺又何妨?凭什么要对7岁女孩下毒手啊!
另外是法制教育还需要加强,强奸幼女罪莫大焉,这位色胆包天的家长竟然出此下策报复邻居,除了无知之外是否与无法无天有关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古人尚且能够做到的事情,现代人难道连这一点都忘记了吗?你孩子受到委屈,就拿人家7岁女孩报复,换位思考要是以其人之道还治于其人之身,以暴制暴,以恶制恶,冤冤相报何时了。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十分重要。街坊邻居要在自扫门前雪的同时也管一下他人瓦上霜,街道等组织更应倾听社情民意,相关部门保一方平安也需要掌握世间百态,化解矛盾,遏制犯罪矛头,善么大焉啊!
(责任编辑: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