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对于犯罪嫌疑人,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清除害群之马。对于罪大恶极的网上通缉犯,更应该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那些包庇者要联坐,提供跑路费用的恐怕在法律上要罪加一等吧?
然而善良的人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从2010年开始,北京市海淀区一名在逃人员被警方在网上被通缉的逃犯居然通过北京市羊坊店街道办事处的低保复审,享受每月上千元的低保待遇。派出所所长付培峰和案件受害人多次找到发放低保的街道民政科,要求撤销在逃人员的低保,却被告知要先抓到通缉人员才能撤销。无奈的受害人戏称,低保部门是“为在逃人员解决后顾之忧”,老百姓称之为犯罪嫌疑人找对了靠山,永远可以无法无天了。
公民到犯罪分子之间多出来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名堂,公安没抓到之前,法院无法定罪,百姓更是提心吊胆,防不胜防啊。
低保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对于弱势群体无异于一根救命稻草。可是在实际执行中乱象横生,腐败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申报时需要意思意思啥的,研究研究【烟酒】,钱没到手,先铺好路,等到补助来了时,还要表示一下,逢年过节不能木然,赶上人家管事的有个大事小情还得借两条腿往前跑,略表寸心是完全必要的。如果这些做不到,那就只好望低保而兴叹。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根本没有资格享受这个待遇,况且是网上追逃的罪大恶极人员,派出所长、受害人几次三番前去讨说法,街道办事人员就是以种种借口搪托,以更大的错误掩饰罪恶。公安都抓不到的网上逃犯,街道是如何完成各种审查,咋样进行每年的如期审核呢?
网上热议,媒体曝光。相信这起故意资助犯罪嫌疑人跑路的事情能够扭转,但是低保交给这样的人管,老百姓能放心吗?国家的好政策依靠这样的人去执行能行吗?和谐社会能靠他们挑大梁吗?
犯罪嫌疑人依旧在跑路,低保依旧源源不断地送进他的腰包......
(责任编辑:燕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