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洞,中国革命的摇篮。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在那里点起星星之火,照亮了神州大地,映红了世界的东方。
若干年过去了,听说中国好多事情都整到全球第一、第二的位置,据说老百姓的日子早就是芝麻开花节节高了,这可是我们引以为自豪的大好事啊。
然而在陕西神木却出现了一批住了3年四面楚歌破烂板房的失地农民马上重掘窑洞,要立刻继续躲进窑洞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干啥,放着阳光不去享受,终生在阴冷潮湿的新式窑洞中“享受”半地下生活,岂不是人生一大悲剧?
是谁强占了他们的土地,又是谁逼迫老百姓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甚至连栖身的弹丸之地都不给留下呢?是县政府的违规开发,是那些既得利益者的疯狂掠夺。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岂能容忍这种破坏行径的存在?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时代早都成为过去,草民已经从迷茫中觉醒了。国家很多年以前就明令禁止县级以下政府私批乱建,比15个故宫还大的地盘儿,村民们赖以为生的责任田咋能说没就没了呢?
于是老百姓便在几个月前就到法院起诉,望眼欲穿中地漫长等待,时至今日还是泥牛入海无消息。到各个相关部门奔走相告,同样是四处碰壁。无奈之余只好求助新闻媒体,中国之声记者闻风而动,同样是被拒之千里之外。
好不容易联络到了县委副书记,人家说了那里不是开发区呀,别人咋说我不知道。好一副官腔官调,还好没有照本宣科的应酬就挺给面子了。
土地局长表态了,那是欲开发呢,3年多了一直就是这样干的,我们没有审批权,只能这样胡干乱干地大兴土木,广告遍地,开发得利。
法院以种种借口搪托村民告县政府不能立案,面对三番五次挖掘真相的记者一脸怒色,不得已只好让记者在小黑屋中等待,实在躲不过去了,才让一个宣传干事应酬着。7天为一个时限,或者自己受理,或者安排下辖法院立案,或者书面告知如何处理,这是法律条文的硬性规定,法院凭什么以一次次“口误”为借口总是有理呢?执法犯法罪加一等,难道这法院不是人民的?
说一千道一万,就是不解决问题,都在逼迫老百姓钻进黑窑洞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啊!
违规圈地,要的是政绩,搞的是形象工程,难道你们不知道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到了人心向背之时,天怒人怨还有好果子吃吗?
开发商铤而走险,赚的是黑心钱,虽然官商勾结暂时风光无限,可是将来该如何收场?
法院倒行逆施畏日晚,难道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吗?
媒体孤军似乎在奋战,其实再大也过不了理,总有云开雾散艳阳天之时,老百姓绝对不能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退回解放前!
窑洞栖身梦难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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