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披露,2009年4月,松原市某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某找到陈建设,请求批地,并承诺事成后有好处。在金钱诱惑下,陈建设答应为其不通过“招拍挂”程序直接取得松原市宁江区某处4000余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提供帮助。事情办成后,冯某依承诺送上感谢金100万元。
同年,陈建设又不通过“招拍挂”程序,直接从松原市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的一块土地中分割出24万平方米,单独办理土地手续,供冯某和另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这回,冯某又送去礼金350万元。
陈建设热心为冯某承揽建筑工程,冯某亦积极回应,及时表示感谢。仅在冯某一处,陈建设就收受贿赂650万元。
在陈建设的手上,权力被充分地市场化、商品化、货币化。
2009年7月,陈建设收受刘某30万元,为其获得松原市某处土地的开发权提供帮助。
2010年春节前和5月,陈建设先后两次收受某开发公司董事长于某20万元,帮助该公司获得了吉林油田总机厂小区内一宗土地的开发权。
2010年春节前,某水利工程公司董事长王某将一块价值24万余元的金条送给了陈建设,请他在项目开发中帮忙,陈建设欣然笑纳。不久,王某如愿以偿。
仅2009年至2010年,陈建设就狂敛钱财1000余万元。“土地爷”变成了“财神爷”。
罗亚平敢于站在衙门口大呼小叫是她养活了当地的公务员,那毕竟是蛤蟆坐井观天,天只有井那么大,人家陈建设就是不一样,只要不符合他的“规矩”,就是皇帝来了也不会低下高傲的头。
据办案人员介绍,陈建设行事干脆,明目张胆。每遇人行贿,他毫不避讳地直接让行贿人把钱打入他的账号。
“对不符合原则的事,我们坚决不予办理。”这是陈建设在任职期间常说的一句话。而这个“原则”实际上就看是否有礼送上。
在陈建设眼里,工作只是权钱交易的筹码。对前来找他办事的人,他一定要按“原则”办事。
一次,一名浙商拿着市里已经批准的手续,来到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正常的土地使用事宜。面对市领导的批示、浙商的恳求,陈建设丝毫不为所动,坚持以不合原则为由拒绝办理。最后,经过他的暗示,那名浙商明白了他的“原则”。在送上200万元后,这位浙商很快就以底价摘牌购得位于松原市区某处土地,并办理了该处的土地置换手续。
除了土地出让,帮人安排工作、插手承包工程都成了陈建设的敛财手段,可谓无孔不入,见缝插针,怨声载道绝不为过。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日进斗金的五毒俱全腐败分子,那么些年来都能相安无事,有惊无险渡难关。一边用发绿的眼睛贪婪的数钱,一边在各种场合弹冠相庆,究竟羞辱了谁呢?
首先,土地财政积弊甚多,在离开这个来钱道寸步难行的情况下,只有出卖土地才能一俊遮百丑,别看每一次都是信誓旦旦的出台了许多条条框框,这不准那不许的言之凿凿,其实不过是糊弄百姓而已,自己定的事情不仅可以朝令夕改,甚至能够朝令朝改,掉过屁股不认账,具体操作部门在共工作中一提出点不同意见,马上船小掉头快改弦易辙了。
其次,一把手的蝴蝶效应实在可怕。陈建设也好,罗亚平也罢,不过是中国官场中的九牛一毛罢了,小泥鳅如何能掀起如此巨大的滔天巨浪呢?根源就在于强龙不压地头蛇的一把手弊端,在天高皇帝远的偏安一隅,他就是政府,就是法律,就是翻手为雨覆手为云的政客。你拿来多少贿赂,他就给你多少土地,那好处个人得了,官府就可以放行,反之就是哪一级批了都没有用,具体执行部门没有雁过拔毛就是不合乎“原则”,那实际上是一把手在作梗,大官好见小鬼难搪。即使鱼过千层网,网网都有鱼也休想在下一关逃脱魔掌,还有许多关口等待鱼死网破呢,要不折腾你个稀屎冒尿才怪呢。
上梁不正下梁歪,一把手大块吃肉,大碗喝茅台,小喽啰们岂能不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的处处设卡,一朝有权便把令来行,那建筑市场要不乌烟瘴气才怪呢。
再次,土地招投标制度形同虚设,早都变成了“拿地”的潜规则,诸多诟病风生水起,谁私下“出血”到位,谁就能成为地王,就能横空出世,反之就是失败者,就永远没有立锥之地。
另外,引入土地科学评价体系,控制弹性利益和灰色收益,缩小权力寻租空间已成当务之急,必须抓紧抓好,不能流于形式,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治理,要真抓实干方能奏效。
陈建设依旧在感谢,可以长出一口气了,大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感觉啊。是啊,假如当年权利受到制约,他还能如此这般的横行无忌吗?假如纪检监察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倾听一点群众声音,他还能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吗?假如那里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不走过场,狐狸尾巴恐怕早都揪住了,陈建设岂能锒铛入狱肠子都悔青了呢?人生没有后悔药可吃,囚徒罪有应得,可是那些相关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就可以一推了之吗?祸根不除,光割韭菜作用不大,腐败的土壤还在,不得不防备权利继续寻租,继续为非作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