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人的心理特征分析———魏启用
只有了解潜在的行贿人的心理特征,才能有效遏制贿赂。行贿人的心理特征多不胜数,下面分析五个主要特征。
(一)行贿是为了获得稀缺资源。这类贿赂涵盖了任何导致行贿者所得即为其他人所失的官员批示。这些批示包括各种有限许可证、政府合同或特许权、矿产的开采、土地的使用、国家控制的资金、国家补贴的生产资料的分配,以及哪些人能够享受到福利等等。在所有这些例子中,行贿者之间都可能存在竞争,而且这种竞争关系不但可以被官员们操纵,甚至还可以被他们人为制造出来。官员们甚至可以为了牟取私利而制造短缺,或是过度供给资源。
(二)行贿是为了升官。我国现在干部的提拔任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虽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一些地方,实际操作依然是长官意志,少数人选少数人仍有深厚巨大的影响,远未形成良性的民主的用人机制。如安徽省庐江县原县长彭蓬在安徽省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办公室行贿,请周年底换届时予以关照,周光全答应。随后,周光全安排市委组织部把彭蓬作为庐江县委书记进行了考察。陈兆丰任安徽定远县委书记时,37个乡镇,无一不向他行贿,多数是为了升官。
(三)行贿是为了从官员自由裁量权获利。虽然某些资源并不稀缺,但是政府官员有其自由裁量权,要想得到利益,同样要行贿。这类行贿行为的例子包括:公务人员在上级没有限定其上缴额度的情况下,私自减少他人的应交税款,或向其多收税费;免除他人应遵守某些规章的义务、消除政府的价格控制、只向那些他们个人认为“够格”的申请者发放执照或许可证、向别人提供没有严格规定、公务人员个人可以随意操作的公共服务、向别人提供公务员职位、使别人逍遥法外(特别是对于那些无受害方的犯罪)、批准建设项目、放宽安全或环境标准的执行尺度。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常常会使其主动索贿。警察可能一方面与黑恶势力串通去威胁业主,另一方面又向这些业主提供保护而收受后者的贿赂。同样道理,官员们为了向某些人索取贿赂,既可以用威胁的手段说对方违背了法律,指出问题的性质如何严重,另一方面又可以许诺将问题摆平,或至少减轻处分。
(四)行贿是为了减少繁文缛节。这类贿赂包括人们通过行贿来加快办理速度、减少繁文缛节、降低不确定性。官员常常能够创造条件,从而主动制造贿赂。例如,他们可以有意拖延,并制定苛刻的条件,该马上能办的事也要让你磨破嘴、跑酸腿。群众反映,办事不给好处,就会互相推诿扯皮,人为设置障碍,态度冷漠甚至刁蛮,以种种理由拖着不办。
(五)行贿是为了打击竞争对手。这方面的例子,包括某项非法生意的经营者买通执法部门,让后者去打击他的竞争对手。合法业主则会试图通过向行政管理人员行贿,来让行政官员向自己的竞争对手强加过分的管制措施,或者是让行政官员拒绝向潜在的竞争对手发放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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