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新快报报道:北京的楼顶“花果山”,深圳的“空中庙宇”,说到底还是在楼顶上,在东莞石碣镇则出现了主要靠十余根柱子支撑的“悬空别墅”。 昨日,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石碣分局回应称,该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
中国就是一个创造奇迹的地方!没有最触目惊心,只有你想不到的独出心裁,出其不意掩其不备,总是令人叹为观止,麻木的神经都会产生共鸣了,为之击掌!
空中楼阁只是美丽传说中的昙花一现,可望而不可即的天方夜谭,在我们没事儿偷着乐的时候自我陶醉而已。
然而现实中却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人家做不到的。前些日子屁民们围观了北京皇城根下几十层高楼大厦上眼花缭乱长出来的2层别墅,邻居们敢怒不敢言,只能夜夜惊魂的游离于生死之间,城管即便是在接到举报,拿着执法证件也只能望别墅兴叹,因为那是个人空间,多少隐私包藏其间,有这样实力违法建筑多少年的人物该有多大的关系网,整不好是狐狸没打着倒惹一身骚啊。只能是隔山调炮一般发通告,限期拆除息事宁人。至于人家尿不尿你只能顺其自然,更别说追究责任,揪出幕后的几双黑手,防止此类事件愈演愈烈了。法外之人乐逍遥,老百姓只能围观看热闹!
正在蛙声一片的时候,深圳传来消息,也有“空中楼阁”横空出世夺人眼球呢。不过俺们这个国度啥事儿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处处有,阳光总在风雨后,雨过天晴风光好,忘记才是最好的疗伤药,好了伤疤忘了疼才能乐逍遥。
不过其实天天有,一看吓一跳。这不又来了,广东东莞平地一声雷,那可是地动山摇!
亲们,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咱们一起共饱眼福那才实在是高。3层小楼之上现奇观,只有一面接地气,3面都是一柱顶千斤,风雨不动安如山。这样的建筑古今中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我们赶上改革开放好世代,能够三军过后尽开颜,真乃三生有幸啊,凭什么不该有掌声,干嘛不为人家赞上千遍万遍?
且慢。诸君且慢鼓与呼。这样的奇观只应天上有,如何跨越若干光年落在人间?建筑有规范,楼房起码要植根地上是起码的要求,可是这位大手笔居然能打破常规,用柱子托起楼上楼,不用说闹地震,哪怕是狂风雨骤都可能遭遇不测,何况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的情况呢?拿自己的生命财产不当回事是你的自由,可是一旦波及他人时又该当何罪呢?
这样的独出心裁闹剧上演了好几年,相关部门又都在忙什么呢?据披露
“悬空别墅”已存在多年,去年才开始装修,由于建筑结构特殊,一度引发了不少议论。“业主是香港人,是我们本地人的亲戚,自己开厂的。”街坊表示,这种房屋造型太特别,担心存在安全隐患。记者试图向屋主了解情况,但刚敲门即遭到对方一阵怒骂称,该地属私人地方,要求记者离开。
随后,石碣执法分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据其介绍,该栋建筑早在2007年就被发现,但当时并无两套架空小屋。“当时这里是做工厂用的,小楼上有一间铁皮屋,因为是违建被拆掉了。”
看看。这就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见硬就躲,遇难而归,一句香港人就吓得屁滚尿流丢盔卸甲落荒而逃。其实香港不过是我们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那里的公民来内地投资办厂同样需要遵守国家法律,岂能违规搞建设,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与当地百姓是一样的,凭什么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眼睁睁瞅着违法建筑一天一个新面貌呢?非不能也而不为也,其中的奥妙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啊。
昨日傍晚6时许,石碣执法分局就此事通报称,经初步调查,刘屋沙王路2号建筑物具备合法土地证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由于实际建设规模与所报建图纸不符,因此属于违法建筑。
据通报,该建筑地块是由三块私人用地合建而成,分别为何志根(男,香港户籍)、何嘉桥和胡月英所有,各占地100平方米,均拥有《集体土地所有证》,据刘屋村委会介绍,何志根和胡月英是夫妻关系,何嘉桥是何志根亲戚。石碣镇规划部门提供资料显示,该建筑物属于私人住宅,报建申请人为何志根,报建设计为四层共430平方米私人住宅,设计单位为东莞市鸿科建筑设计室。然而,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时发现,该建筑物已建五层,且建设规模与规划部门所提供的建设图纸不符。根据石碣镇规划部门回复,此种情况属于违法建筑。接下来,石碣执法分局将根据法定程序进行进一步的查处。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对于违法建筑就应该零容忍,不管是海外来人,还是当地富豪权贵,哪怕是引车卖浆之徒都应该一视同仁,决不能另搞一套;不能养痈遗患,任其滋长蔓延,该出手时就出手,免得惹起众怒不可收拾;对于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滥办事的腐败分子必须严厉打击,不能留下无穷后患。
空中楼阁今犹在,不知能否天随人愿,人们翘首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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