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县)教科研单位、文联(作协)、文学报刊社、出版社及各学校、广大教师:
为倡导教师文学创作,展现当今教师的文采、情采与风采,把教师文学推向社会,同时推举富有文学魅力的素质教育新型教师,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特联合举办“全国教师文学表彰奖”评选活动。有关评选活动的指导思想、评选范围、评奖标准等诸项事宜,详见《全国教师文学表彰奖评奖条例(修订版)》。 首届评选活动的成功举办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文艺报》、《解放军文艺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齐鲁晚报》、《中学语文教与学》、《中学生》、《文学校园》等报刊及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中国作家网、中国教育文学网等网络媒体先后进行大篇幅报道。在首届基础上,经主办单位研究,重新修订“评奖条例”,定于2012年8月1日启动第二届。现将有关参评作品和参评教师的推荐、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及要求
(一)参评方式 1.单位推荐: 各级各类学校(含高校)、市(县)教科研单位、文联(作协)、 文学报刊社、 出版社等均具有推荐申报资格。其中学校、市(县)教科研单位、文联(作协)只能推荐本单位或本地区的教师作品;报刊社和出版社只能推荐本刊(社)发表出版的作品和作品作者(教师)。推荐篇目限汉语文本,推荐教师限中国籍。 2.个人申报: 具备教师资格的个人也可直接申报。
(二)参评要求 1.参评教师首先在中国教师文学网( www.zgjswx.org )上进行实名制注册,根据需求,选择性下载参评登记表。 2.参评教师须快递加盖单位公章的参评登记表至评奖办公室,以此视为具备参评资质。 3.参评教师在中国教师文学网( www.zgjswx.org )上根据要求自行上传作品,同时,需将参评作品以word附件形式发送至投稿邮箱。特别说明:已出版专著除在网站上传电子版外,还需快递5册样书;已发表作品,除在网站上传电子版外,还需快递5份复印件。
二、参评类型及标准
(一)作品参评 参评作品按照体裁分类,类别为:散文(包括杂文随笔、教育叙事)、诗歌(包括散文诗)、小说(长篇、中篇、短篇、精短篇)、报告文学、剧本(小品)、评论(包括文艺评论、教育时评、文学教育)等。 1.图书类 :凡2009年1月至2013年5月在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文学专著,均可参评;每人限3部。 2.篇章类 :凡评奖年度(2011年~2013年)组稿时间内创作的作品,发表与否不限,均可参评;诗歌类每人限1~10首,其他类每人限1~5篇。
(二)申报个人荣誉奖 1.“全国十佳教师作家”奖 参评者须在文学创作上取得一定成果(出版文学专著或在文学权威报刊发表作品),并成为地市级以上作家协会会员。 2. 教师作家特别荣誉奖 参评者须为当前从事教师职业,以校园(教育)为题材创作了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学作品(儿童文学或校园文学作品),为推动校园文学发展或开展文学教育教学活动做出了突出贡献的知名作家。 3.教师作家终身成就奖 除具备“教师作家特别荣誉奖”参评条件外,还须为年龄在70岁以上,终身从事教师职业的知名作家。
三、申报参评时间 2012年8月1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
四、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个人荣誉奖 1.“全国十佳教师作家”奖,10人,每人奖金为10000元人民币。 2.“全国十佳教师作家”提名奖,若干,每人奖金1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的物品。 3.教师作家特别荣誉奖,1人,奖金10000元人民币。 4.教师作家终身成就奖,1人,奖金10000元人民币。
(二)作品奖 1.图书类 (1)“全国教师文学奖”专著奖,10部,获奖专著作者同时获“全国十佳教师作家”,奖金不再另列; (2)“全国教师文学奖”专著提名奖,若干,获奖专著作者同时获“全国十佳教师作家”,奖金不再另列。 2.篇章类 (1)一等奖,2篇,每篇奖金为2000元人民币; (2)二等奖,4篇,每篇奖金为1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的物品; (3)三等奖,6篇,每篇奖金为5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的物品; (4)优秀奖,若干,每篇奖金为3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的物品。
五、组织、评选机构
“全国教师文学表彰奖”评选工作在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和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分设组委会和评委会。组委会负责宣传、组织、颁奖典礼等事务工作,由政府、企业等社会各界贤达人士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评委会负责评奖工作,由在文学界、教育界有影响的作家、专家、评论家、编辑家和文学组织工作者担任评委,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一)评委会组成 主 任: 白 烨(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教授、博导) 副主任: 苏立康(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教授) 吴思敬(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校园文学委员会会长,教授、博导) 秘书长: 王世龙(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常务副会长)
评 委: 1.教育界专家评委 苏立康(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教授) 顾之川(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人教社语文教材编审) 张鹏举(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 张 蕾(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学语文教学》杂志主编) 章景曙(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副会长,中语会校园文学与社团课题组组长) 程 翔(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副会长,中学语文特级教师) 徐 华(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副会长,北京潞河中学校长) 邓 虹(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附中特级教师) 张树伟(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教育报》资深编辑记者) 2.文学界专家评委 白 烨(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教授、博导) 吴思敬(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校园文学委员会会长,教授、博导) 金 波(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毛志成(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庄之明(原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副总编辑) 张之路(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副主任) 曹文轩(北京大学教授、博导) 梁晓声(中国语言大学教授) 林 莽(《诗刊》编委,《诗探索》主编) 张清华(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导) 吴义勤(中国作家协会现代文学馆副馆长) 施战军(《人民文学》主编) 商 震(《诗刊》副主编) 胡 军(《文艺报》副总编辑) 刘 颋(中国作家网主编,《文艺报》评论部主任)
(二)组委会组成 顾问: 吴思敬(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会长兼校园文学委员会会长) 苏立康(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其他待加) 主任: 王世龙(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常务副会长) 副主任: 尹彦友 (全国教师文学创作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 王光第(校园文学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秘书长: 尹彦友(兼) 副秘书长兼评奖办公室主任: 朱伯莲(全国教师文学创作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中国教师文学网主编) 委员: (待请政府、企业界、专家等各界贤达人士、名流)
六、其他说明
(一)本届活动不向参评者收取评审费,所有经费及奖金由企业赞助。 (二)所有参评材料不退,由中国校园文学馆收藏,并将选编出版获奖作品图书,所有参评作品视为作者同意评委会有编辑发表、出版发行等专有使用著作权。 (三)获奖者及其获奖作品将进行媒体推介,扩大影响。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8号朗廷大厦B座810室教师文学表彰奖评奖办公室 邮编:100024 联系人:朱 老师 丁 老师 电话:010-65735869 Q Q:1911673503 (教师文学表彰奖组委会) Q Q:2506138197 (教师文学创作研究中心) QQ群1:232420556 (教师文学创作研究中心,已满) QQ群2:254987889 (教师文学创作研究中心 2群,未满 ) E-mail:zgjswx2011@126.com (责任编辑:启用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