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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与新干部,去世方法大不同(原创,时评)

时间:2010-12-14 12:04来源: 作者:上善若海 点击:
老干部与新干部,去世方法大不同(原创,时评)

    关于干部的去世,地球人都知到,古代司马迁老先生曾有断言,后来伟大领袖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也曾经高屋建瓴一阵见血的给出明确结论,大意是“有的人死得其所,重如泰山”,而有的人“轻如鸿毛,就是说连一根鸟毛也不如”。

    纵观近年来,那些老领导、老干部、老前辈的去世,他们生前有着光辉和战斗一生,他们绝大多数因病去世;去世后万人敬仰和哀悼,永远活在后代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

    那些老领导、老干部、老前辈,一辈子戎马革命生涯,始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并为之奋斗终生。工作期间,深入调研,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或先锋作用,或是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或是注重加强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建设,促进了党和国家宣传文化、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和实施有效领导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那些老领导、老干部、老前辈,始终能够坚持认真学习和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党的事业无限热爱,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高度负责,兢兢业业,认真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下大力气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为人民鼓与呼;即便是他们在离开领导岗位后,仍然为党和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党和国家发展繁荣做了大量工作。他们善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合作共事,作风深入扎实。他们为人正直,胸怀坦荡,公道正派,顾全大局,团结人民。他们清正廉洁,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不息的一生。

    但是,反观近年来的这些新干部、新领导、新官僚的去世,这些新领导新干部,绝大多数有着贪腐和猥琐的一生,绝大多数不是因病去世;去世后人民不屑于敬仰和哀悼,永远被无情的埋在在后代乃至于人民群众的口水中。

    这些新干部、新领导、新官僚,绝大多数,始终不学无术,保持坚定的西方花花世界的思想和歪念,并为之梦生醉死,乃至于抱着“性爱日记”结束自己曾经兽性大发、形尸走肉的一生。工作期间,吊儿郎当,吃喝嫖赌,充分发挥身体器官的作用,或是有力地助长了贪淫腐化和黑社会风气的发展,或是紧紧围绕8小时之外,大力开展贪淫活动,为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和实施有效领导发挥了重大阻挠作用。

    总之,这些新干部、新领导、新官僚,始终对党的事业无限厌倦,具有强烈的不负责任感,只对“小三、小四”和坐台小姐高度负责,总是想插手分管工作之外有利可图的事情,根本不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重脱离群众,莫不关心群众疾苦,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麻木不仁,只会为权贵资本家和顶头上司鼓与呼。他们在位时完全抛弃民主集中制原则、一个人说了算,根本谈不上与人为善、合作共事,作风浮漂散漫;他们很多人即便是被罢免。入狱等原因离开领导岗位后,仍然只为自己和亲属的个人和家庭事业不遗余力、不顾人民群众死活的大搞所谓“公关活动”。他们为人心术不正,胸怀自私自利,猥猥琐琐、黑白通吃狼败为奸的一生,是与人民为敌而殊死搏斗的一生,是失败的可耻的一生。

    老干部与新干部,去世方法大不同。

    “人民群众不发威,你们以为老虎是病猫啊!”敬告尚在大肆贪淫、对人民群众为非作歹的新干部、新领导、新官僚啊,请你们多多积点阴德,好自为之吧!以免惹起民愤、被扒祖坟,盖棺定论之后口水和恶评铺天盖地;你们一生一世鸟蛋不如死而不得善终,却要连累你们自己的那些老前辈,以及与他们同代的其它老领导、老干部、老前辈,他们也都因为你们这些新干部、新领导、新官僚的不仁不义而无辜受到牵连。




附注:

      近20年被中央反腐判死刑或疑似死刑(无期、自杀)高级干部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1人):   

    成克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2000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国家部委正部级干部(3人):

    田凤山:国土资源部长,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陈同海:中国石化董事长,2007年6月被双规,2010年7月因受贿罪判处死缓

    朱志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0年5月10日因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二、省、市、自治区正省级干部(6人):



    刘方仁:贵州省委书记,2004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李嘉廷:云南省省长,2003年7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韩桂芝:黑龙江省政协主席,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宋平顺:天津市政协主席,2007年6月3日自杀身亡,被开除党籍

    陈绍基:广东省政协主席,2010年7月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黄  瑶:贵州省政协主席,2010年12月9日因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三、国家部委、央企副部级干部(8人): 



    郑筱萸: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2007年7月因受贿、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

    李效时:国家科委副主任,1994年3月,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李纪周:公安部副部长,2001年10月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金德琴:中信公司副董事长,原中行行长,2000年6月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  益: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2010年4月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10年1月因受贿、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

    郑少东:公安部部长助理,2009年1月因黄光裕案被查,2010年08月24日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康日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兼总经理,2010年11月因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四、省、市、自治区副省级干部(21人): 

    王宝森: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1995年4月因经济犯罪畏罪自杀

    李宝金: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12月因经济问题被判处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

    皮黔生:天津市滨海新区原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2010年12月二审维持死缓判决

    丛福奎: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03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慕绥新:辽宁沈阳市市长,2001年10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

    田凤岐:辽宁省高法院长,2003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米凤君:吉林省人大第一副主任,2008年4月被双规,2010年4月被判处死缓

    潘广田:山东省政协副主席,2004年4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段义和:山东省济南市人大主任,2007年7月雇凶杀人、受贿罪判处死刑

    王武龙:江苏省人大副主任,2008年1月31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王华元:浙江省纪委原书记,2010年7月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判处死缓

     王怀忠:安徽省副省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

    何闽旭:安徽省副省长,2009年12月27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胡长清:江西省副省长,2000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荆福生: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2007年9月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陈少勇:福建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2010年1月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王有杰:河南省人大副主任,原郑州市委书记,2007年1月,因涉嫌受贿被判处死缓

    吕德彬:河南省副省长,2005年9月因买凶杀妻被判处死刑

    许宗衡:深圳市政府市长,涉贪20亿或被判死刑

    徐炳松:广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1999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文强:重庆市司法局长,2010年7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被判处死缓并于当天执行 

    五、解放军系统将军级(4人): 

    王守业:海军副司令员,中将,2006年4月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缓

    姬胜德:总参二部部长,少将,2001年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刘连昆:总后军械部长,少将,因间谍罪被判处死刑

    刘广智:空军指挥学院院长,少将,因间谍罪被判处死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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